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网上申请时间
2023年6月15日9:00—6月19日18: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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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年龄条件
严格执行《义务教育法》,2023年8月31日(含8月31日)前,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,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。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(点)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,报区教委备案,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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